惠阳区秋长街道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惠阳区中医院秋长分院)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惠阳区秋长街道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惠阳区中医院秋长分院)QCDN-60-03-01地块 地理位置:惠阳区秋长街道高岭村地段 土地使用权人: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秋长街道办事处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地块现状为零售商业用地、工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农村宅基地。 拟变更为:医疗卫生用地 调查单位:惠州蓝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广东骥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广东天鉴检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钻探单位:广东铭环勘探工程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地块原零售商业用地、工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农村宅基地,拟变更为医疗卫生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要求,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地块调查面积:本次调查范围为惠阳区秋长街道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惠阳区中医院秋长分院)QCDN-60-03-01地块。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惠阳区秋长东南片区QCDN-60-03-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惠府函〔2023〕227号):调整后,QCDN-60-03-0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0806(医疗卫生用地),计算指标用地面积为7604m2,即调查面积为7604m2。 二、污染识别 本地块原为秋长街道高岭村的集体用地,原秋长镇政府征收土地后,由其下属的秋长镇工业发展公司、惠阳区秋长华计五金塑胶制品厂(曾用名:惠阳市秋长华计五金塑胶制品厂)建设厂房并办理相关证件,1981年起先后建设了1#工业厂房、3#办公楼、4#宿舍楼、5#仓库和6#工业厂房(未办理证件)。上世纪80年代至2005年,主要作为厂房使用,入驻的企业有广荣玩具厂、盈发厂和宝诚厂,主要从事塑胶玩具、塑胶制品制造;2008年至2019年作为一般仓库、停车场和商铺使用,主要从事一般物品的仓储、车辆停放和商业活动;2019年起闲置,2021年原有办公楼、宿舍楼被拆除,2024年原厂房和仓库被拆除。 本阶段调查通过对地块历史沿革调查分析,以及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初步判定地块重点区域为1#工业厂房、2#仓库、5#工业厂房、6#仓库以及厂区道路。 根据资料分析和现场踏勘,地块土壤和地下水可能受到污染,根据地块历史沿革,地块关注污染物为: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地块应开展第二阶段的采样调查。 三、初步采样调查 初步调查采样时间在2024年7月25日。本次调查共设置9个土壤监测点,30个土壤样品,其中地块内布置7个土壤监测点,采集28个土壤样品,地块外设置2个对照点,采集2个土壤样品。地块内布置3个地下水采样点,共3个地下水样品。2024年10月17日对地下水重新采样,主要复测邻苯二甲酸酯类(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指标。 土壤检测项目包括理化性质(2项)、GB36600-2018中基本45项(包含特征污染因子苯、甲苯、二甲苯)、其他特征污染因子(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和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地下水检测项目包括pH、浑浊度、镍、铜、砷、汞、镉、六价铬、铅、苯、甲苯、二甲苯、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酯类(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 本次采样、检测调查工作委托不同单位开展,其中钻探、打井、建井工作单位为广东铭环勘探工程有限公司;土壤、地下水采样、检测单位为广东骥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地下水检测单位(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为广东天鉴检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监测结果: (1)地块内布设7个土壤采样点,采集了28个土壤样品,地块外布设2个对照点,采集2个土壤样品。本次监测结果表明,土壤各指标监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各指标中重金属除六价铬外所有点位均有检出,但均未超出筛选值;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各样品均未检出。特征因子中,石油烃(C10-C40)均有检出,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各点位均未检出。地块内各点位指标检测情况与对照点一致。 (2)地块内布设3个地下水采样点,本次监测结果表明,地下水pH监测范围值为6.9-7.0,各监测点位地下水特征因子苯、甲苯、二甲苯、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和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指标均未检出,其他常规指标满足或优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 四、初步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中,第一阶段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识别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可能存在的污染源;第二阶段通过初步采样调查,分析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状况。根据本次初步采样分析,土壤45项基本项目和特征因子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检测结果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各监测点位地下水特征因子苯、甲苯、二甲苯、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和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指标均未检出,其他常规指标满足或优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表明该地块内土壤环境质量满足一类用地环境要求,未来可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医疗卫生用地。调查工作已经结束,无需再做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