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阳城区第二净水厂第四期工程(7万吨/天)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惠州市惠阳城区第二净水厂第四期工程(7万吨/天)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2018]第4号)的规定,现对惠州市惠阳城区第二净水厂第四期工程(7万吨/天)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对其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 查阅纸质版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前往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秋长街道惠州市长润沃达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边界外延2.5公里范围内的居民等。主要为秋长街道西湖村、新塘村、白石村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填写好公众意见调查表后,可通过现场、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提交公众意见调查表。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我们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建设单位:惠州市长润沃达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阳区秋长街道西湖村 联系人:温先生 电话:0752-3299100 E-mail:crwoda@163.com 编制单位:惠州蓝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大道20号赛格假日广场1808 联系人:赵工 E-mail:2324345782@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起止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6月2日(10个工作日)。 注:请公众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惠州市长润沃达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