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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精创注塑(惠州)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项目(东裕厂区)(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东江精创注塑(惠州)有限公司对《东江精创注塑(惠州)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项目(东裕厂区)(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东江精创注塑(惠州)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项目(东裕厂区)位于惠州市惠阳区三和经济开发区惠澳大道西侧(车间F5),主要从事塑料制品的生产。项目(一期)年产塑料制品800吨,员工86人,全年工作330天,每天2班,每班工作10小时。主要生产工艺为干燥、混料、注塑、检验、破碎去毛边。

二、验收工作程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项目完工后,东江精创注塑(惠州)有限公司编制《东江精创注塑(惠州)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项目(东裕厂区)(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成立了包括建设单位、检测单位、技术评审专家、环保工程设计施工单位等的验收小组。经过验收小组现场验收,同意项目通过验收。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建设单位在环保措施等方面意见和要求。

四、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东江精创注塑(惠州)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阳区三和街道办惠澳大道西侧

联系人:蒋剑          电话:13532197358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的有关规定,本公示的期限为20221228-2023130日(20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验收情况有宝贵意见、建议或疑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以便建设单位在日后环境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采纳落实。

东江精创注塑(惠州)有限公司

2022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