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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阳区第二人民医院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信息公示

惠州市惠阳区第二人民医院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8月)、《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 第42号)、《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145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试行)>的通知》(2020116日)《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惠府[2017]86号)、《关于印发<惠州市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土壤环境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惠市环[2020]2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地块环境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惠州蓝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受惠州市惠阳区第二人民医院的委托,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现公示调查相关内容。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惠州市惠阳区第二人民医院地块

地理位置: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东风村地段心坐标为N22°49′27.87″22.824407°),E114°19′11.80″114.319943°

土地使用权人:惠州市惠阳区第二人民医院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荒地

未来规划:医卫慈善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惠州蓝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地块原为农业用地,现变更为医疗卫生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地块调查面积:根据地块不动产权证(粤(2021)惠州市不动产权第3100530)该地块面积为51120m2,地块调查面积按地块红线范围开展,即本次场地调查面积为51120m2

二、初步调查情况

初步调查采样时间在20220307~20220308日、0315日,根据污染识别阶段结论,设置7个土壤采样点,包括1个对照点,每个监测点位根据土壤、地质情况采集3~7个土壤样品,本次共采集土壤样品32个。根据地块按三角形布置3个地下水点位,同时在下游方向设置1个点位,监测的同时记录地下水位参数。

本次采样、检测调查工作委托不同单位开展,其中钻探、打井、建井工作单位为广东井田勘探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土壤、地下水采样、检测单位为广东君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和广东宏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监测结果:

1)调查区域内土壤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以及有机氯农药指标均没有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建设用地筛选值。

2)调查区域内地下水偏碱性,各地下水指标能满足或优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

三、初步调查结论

根据本次的初步采样分析,土壤45项基本项目、锌和有机氯农药指标(p,p’-滴滴滴、p,p’-滴滴伊、滴滴涕、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检测结果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表明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未来可作为城市建设中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中小学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设施用地、以及公园绿地中的社区公园或儿童用地等。调查工作已经结束,无需再做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523日至2022531日,共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