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中德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5万吨聚羧酸类减水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惠州市中德化工有限公司《惠州市中德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5万吨聚羧酸类减水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惠州市中德化工有限公司对《惠州市中德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5万吨聚羧酸类减水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惠州市中德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5万吨聚羧酸类减水剂项目位于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鸿海精细化工基地D-13地块,公司主要从事聚羧酸类减水剂生产。惠州市中德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5万吨聚羧酸类减水剂项目占地面积11729m2,建筑面积7204.84m2,年生产15500吨聚羧酸减水剂(母液)、5000吨混凝土功能外加剂(复配产品)。项目年工作时间300天,每天8小时,全年工作2400小时。 二、验收工作程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项目完工后,惠州市中德化工有限公司编制《惠州市中德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5万吨聚羧酸类减水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成立了包括建设单位、废气环保设施设计施工单位、验收监测单位、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技术评审专家等的验收小组。经过验收小组现场验收,同意项目通过验收。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建设单位在环保措施等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四、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惠州市中德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鸿海精细化工基地D-13地块 联系人:庞先生 电话:13544080036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的有关规定,本公示的期限为2024年5月23日-2024年6月20日(20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验收情况有宝贵意见、建议或疑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以便建设单位在日后环境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采纳落实。
惠州市中德化工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