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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站新城北区一期(北地块)6至9幢项目验收报告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惠州首明投资有限公司对《南站新城北区一期(北地块)69幢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南站新城北区一期(北地块)69幢项目位于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古屋、新桥地段20184广东德宝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完成了《南站新城一期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2018517惠州市惠阳区环境保护局通过其环评审批,批复文号惠阳环建函2018189号。本次验收为南站新城北区一期(北地块)69幢项目南站新城北区一期(北地块)69幢项目总用地面积11976.53m2,建筑面积142600m2。验收内容包含4高层住宅楼(分别为北地块6789架空层及地下室

二、验收工作程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项目完工后,惠州首明投资有限公司编制南站新城北区一期(北地块)69幢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成立了包括建设单位、检测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的验收小组。经过验收小组现场验收,同意项目通过验收。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建设单位在环保措施等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四、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惠州首明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古屋、新桥地段

联系人:黄国英          电话:13433439500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的有关规定,本公示的期限为202473-202473020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验收情况有宝贵意见、建议或疑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以便建设单位在日后环境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采纳落实。

惠州首明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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