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韵金岸名苑建设项目(一期)验收报告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惠州市地美实业有限公司对《水韵金岸名苑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惠州市地美实业有限公司位于惠州市大亚湾区霞涌,2018年11月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了《水韵金岸名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2018年12月19日,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通过其环评审批,批复文号惠湾建环审〔2018〕73号。本次验收为水韵金岸名苑建设项目(一期),水韵金岸名苑建设项目(一期)总用地面积14123平方米,建筑面积50177.91平方米。验收内容包含4栋高层住宅楼(分别为地块1的1栋、2栋、3栋、4栋)及公共配套设施。 二、验收工作程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项目完工后,惠州市地美实业有限公司编制《水韵金岸名苑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成立了包括建设单位、检测单位、技术评审专家、施工单位等的验收小组。经过验收小组现场验收,同意项目通过验收。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建设单位在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四、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惠州市地美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惠州市大亚湾区霞涌 联系人:黄骏业 电话:13902665613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的有关规定,本公示的期限为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28日(20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验收情况有宝贵意见、建议或疑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以便建设单位在日后环境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采纳落实。
惠州市地美实业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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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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